移动站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招生信息  博士生招生

系、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各相关导师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大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新医科”统领的医学创新教育,充分发挥医教协同的创新活力,结合学校对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意见,现启动2024年“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招生简章制定和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1. 学校学科会聚计划项目(根据研究生院确定);

2.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各二级招生单位(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统筹安排);

3.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校级新型科创基地团队项目(癌症研究院、航天医学研究中心、生命演化研究中心等)。

二、凝练多学科交叉研究方向

坚持“四个面向”,加强顶层设计。各推荐单位应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前瞻性领域中的瓶颈问题,根据学科发展特点,主动思考谋划,凝炼1-3个重点支持的多学科交叉研究方向,及时制定博士生导师遴选推荐方案。

三、关于推荐形式及导师组要求

组建学科交叉背景的导师团队,导师组成员,申报形式以主导师个人申报,各单位限额推荐。(说明:中心不受理导师个人申请)

1. 导师组前期应有一定的多学科交叉科研合作基础,鼓励交叉研究的源头创新,研究广度与深度相结合,满足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社会需求。项目目标明确,主题凝练,鼓励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布局、协同创新育人。

2. 导师组均需由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建,激发主导师和合作导师紧密合作,切实发挥导师组在多学科交叉研究生培养上的重要作用。

3. 推荐的主导师应在近二年有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承担科研项目应以解决健康需求或疾病问题为目标导向,并具有鲜明的医工信、医文理交叉研究特色。

4. 未担任过中心交叉人才培养项目主导师的优先申报;已完整培养一届交叉学科博士生且培养成效突出的导师优先申报;原则上不支持尚有交叉项目博士生在培,且未完整培养一届的导师作为主导师申报。

四、中心招生指标为部分培养成本补偿指标(即B类指标),导师除资助博士生科研助学金外(资助标准同A类指标),还需缴纳成本补偿经费不低于2万元/·

五、2024年中心的每位博士生导师仅限担任1个中心招生指标的主导师,且该指标仅限招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招收普博生。交叉指标纳入导师年度招生限额。。

六、根据研究生院要求,2024年中心招生简章的制定将依据申报提交的信息,并对社会公开。入围申报的主导师、合作导师、交叉研究方向和交叉研究支撑课题等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七、其他事宜

1.由各单位限额推荐申报,于2023714日(周)前将申请表word和签名盖章PDF版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应老师(yingjj@zju.edu.cn)。

2.医药学部将依托“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安排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1:交叉人才培养中心博士生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2:2024年“医药+X”中心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医药+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中心

                                                        20237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