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提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立项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材料
1.请按照“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上交2024年度项目立项申报书Word版本(详见附件1)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立项申报书Word版(附件1)发送至邮箱:zpingzhang@zj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请送至:紫金港医综楼601办公室张老师处。(项目编号预计下周系统内会录入)
二、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4.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208522。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