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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4:49 来源: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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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各研究生: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 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奖助金设置向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具体根据研究生院认定的学科目录执行(附件1)。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其他学科

一等(≤40%

13000

12000

1000

二等(≥60%

950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根据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确定所获奖助金等级,评选结果需在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2)请各单位填写《XX单位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于121前报送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zdyxyxgb@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室。

3)学校将于寒假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附件1: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目录.xlsx

附件2:《XX单位2022-2023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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