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以下合并简称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现将做好2023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申请名额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名单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推名单表》(见附件1-4,一式二份,同一奖项的无需勾选等级,待评选完毕后学校会统一填写),由各系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工办: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材料”命名,发至zdyxyxgb@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