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团委  科技文化

【双创项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10:08 来源: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4249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专家差额评审后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 请以“项目类型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创业孵化)+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上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指导教师签字版本(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 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项目名称”命名,提交Excel版本一份。

3. 请于2023314日17: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inan.wei@zj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医综201魏至男老师处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在结题后,会根据具体考核情况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额度由省实施办公室确定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8212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3月10日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