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计划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护理学学术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人数计划300名,其中学术学位不超过100名,儿科学、传染病学、麻醉学、重症医学和全科医学等国家急需专业优先考虑。
二、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素养,身体健康,能充分协调好工作与学习关系的医药卫生从事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注: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本科毕业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原则上与拟申请的硕士专业相对应;
4、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下称“国家统考”),其中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只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二)专业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素养,身体健康,能充分协调好工作与学习关系的医药卫生从事人员;
2、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申请者于3月22日前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逾期不接受申请),并提交相应学位申请,国家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二)3月24日--26对注册成功的学员进行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重要提醒:在国家平台注册及现场确认不代表已被我校录取。
四、复试录取
国家统考成绩通过后,我院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五、学费
预计学费8万/全程,实际收费标准以向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复试录取后一次性收取。
六、其他
(一)请确保网上填报信息填写正确,电话、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二)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8121
附件:国家平台操作指南.doc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