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附属医院、研究生: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
号)和《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拟于10月中旬开展博士生中期考核与岗位助学金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中期考核
1、考核对象
2018级普通博士生、2017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一年后学
生;另外,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以及达到时间要求但目前处于公派出国阶段的博士生。
2、考核内容
科学学位博士生中期考核由核心课程考试(20%)和研究能力评估(70%)和思想政治评分(10%)三部分组成。专业学位博士生综合考核由核心课程考试(10%)、研究能力评估(40%)和和思想政治评分(10%)四部分组成。
各项评分细则请见后续正式通知。
3、考核方式
核心课程考试在所修学期末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提供成绩信息,课程未修完者可申请缓考,原则上只能缓考一次。研究能力评估和临床能力评估由各系或学位点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面试评分,每位博士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5-10分钟。
4、等级评定
中期考核结果主要分优秀(前20%)、合格与不合格三级。核心课程考试成绩、研究能力评估及临床能力评估成绩单项未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其中,对于少数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生,如已在本学科TOP 期刊发表文章的,由考核小组推荐,院考核委审议后直接评定为优秀,排序进入前20%。
5、上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今年该部分的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应予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生(其中直接攻博研究生转硕士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此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下学年该部分的重新考核。
6、中期考核实行网上操作,博士生必须登陆“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中期考核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经过导师审核、学科审核、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院将根据系统导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结果进行助学金调整及优博岗助分配,并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请各位博士生认真填写,导师及学科学位点及时审核,慎重对待。
二、博士生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
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学制内博士生
2、考核内容
科学学位博士生年度考核研究能力评估(100%)。专业学位博士生年度考核由研究能力评估(50%)和临床技能评估(50%)两部分组成。
3、考核方式
研究能力评估和临床技能评估方式同中期考核
4、等级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主要分优秀(前20%)与合格两级。其中,对于少数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生,如已在本学科TOP 期刊发表文章的,由考核小组推荐,院考核委审议后直接评定为优秀,排序进入前20%。
三、考核日程安排(初定)
1.10月14日前: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登陆系统填写中期考核表后导出(同时
请导师审核),年度考核的学生填写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供专业学位培养手册原件及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的博士生将上述材料交至各个学位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转化院、遗传所各专
业将材料交至系办。
2.10月14日前:各系或学位点成立专家考核委员会{要求由5位以上具有正
高职人员组成,其中至少2人为外聘专家(非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且外聘专家须为高水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校的博士生导师},并将考核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1)上报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科网上公示并安排考核督导。
3、10月25日前:各系或学位点组织考核,学位点(系办)秘书完成中期考核网上审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排序,填写中期考核汇总表,中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成绩排序汇总表。将所有纸质考核材料(博士生中期考核表、年度考核表、汇总表)交系办、科教科,统一交至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科602室(注:专博的培养手册科教科检查通过即可退还学生,不用上交学院)。汇总表电子稿发送shasha121@zju.edu.cn。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科学学位博士生材料:
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或年度考核表 一份
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份
2.专业学位博士生材料:
博士生中期考核表(系统导出)或年度考核表 一份
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手册(科教科检查后退给学生) 一份
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份
3.基础、公卫系、转化院、遗传所、临床各学位点上交材料:
考核专家名单(附件1)电子版(10月14日前);
博士生个人材料:具体请见后续正式通知。
此为预通知,具体时间节点请关注学院后续正式通知。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教育科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