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办、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发〔2019〕5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特色,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原则上应为近5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 已获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 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 申报要求
1. 请各系、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按照附件《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准备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已列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2. 本次申报原则上由各系、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部门统一上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shqiqi@zju.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601。
三、 学院评审
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2019年计划立项20项,其中重点5项,每项资助5万;一般15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根据过程考核情况将分次下拨。
联系人:许士琪 88206014 xushqiqi@zju.edu.cn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印发《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