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转接流程如下:
1.党组织关系去向汇总
对于在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向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党总支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对于在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向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党总支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高校是“**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当地党组织)。
请各支部于6月24日24时前,汇总相关信息,并将附件一发送至liu_aoran@zju.edu.cn。
2.纸质版介绍信开具
学生党总支收到汇总表后,将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随后,将为省外转接的党员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在省内转接的党员一般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如有需要,请在汇总表中的备注栏加以注明。
纸质版介绍信开具后,将由各党支部书记分发给毕业生党员。
3.党员本人进行转接
对于在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提醒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接收,接收后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对于在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赴转接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再由转接单位党组织将纸质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系);学院(系)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后,方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党建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等。
1.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各院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档案。
4.所有整理和归档工作请各党支部于6月30日离校前完成,所有材料请在党建档案袋的封面上进行标注。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刘傲然老师,88981852,86971978,liu_aoran@zju.edu.cn。
祝各位毕业生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附件一:
01-2018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党总支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去向统计.xlsx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党总支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