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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10:33 来源:yi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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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申请名额: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励金额(元)

名额

小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博)

三等奖

7000

1

1

台湾学生奖学金(硕)

二等奖

7000

1

3

三等奖

5000

2

台湾学生奖学金(博)

二等奖

10000

1

3

三等奖

7000

2

请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办公室,徐老师,88981401。电子版发至:xmn@zju.edu.cn

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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