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3、14、15级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实行年级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本科生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2.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业成绩在年级前3%+德育成绩优秀)中产生。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的比例,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下载附件一《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在填写前,请仔细查看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妥后,电子版在9月24日12:00前发送至zjumedpjpy@163.com,材料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申请+××级+姓名”(文件请以邮件附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不按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于下周(具体时间再通知)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排名将决定是否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
(3)学院将评审各年级候选人,并将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