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本科生  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关于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0日 14:39 来源:yixy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1805

各位13级,14级,15级,16级同学: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经济困难生

    新申请的经济困难生在917日(周日)24:00之前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认定申请等步骤(过时系统会自动关闭,请确认已填写好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附件,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3、完成上述步骤后,918日(周一)17:00之前下载并打印登记表两份(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递交给对应年级辅导员(13级徐晓晨,14级王婷婷,15级陈超,16级蒋少佳)。

注意:①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两份;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只需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②《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

 

二、老生经济困难生调整

1、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2、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请于918日(周一)17:00之前及时向本年级辅导员反应情况,并上交签字后的纸质版情况说明。

3、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辅导员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910

 

附件1: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doc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