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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 16:34 来源: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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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召开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会,公共卫生系党总支书记吴弘萍作了题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报告。

  吴弘萍详细讲解了党内问责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特点。吴弘萍说,条例的出台有着深刻的意义,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水平提升的显示,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报告还对条例的架构,问责的主体、内容、对象等方面作了全面介绍,并以无锡文化艺校、河北省“邢台洪灾”、甘肃“杨改兰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款宴请五大生动典型的案例作了问责实施分析。结合学院工作,吴弘萍最后提出了三条发人深省的思考题供各位中心组成员自省、自励,引发了积极讨论。大家就新形势新常态下该做什么样的干部,日常管党治党中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查摆等进行了探讨。

  学院党委书记黄河在学习会上作了简要总结,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上是良好的,全院上下正气升腾、人心聚拢。但与中央要求相比,我们的学习教育还存在不小差距。下一阶段,各位党员干部仍要保持强烈的危机意识,着力在理论学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等方面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院发展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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