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附属医院、研究生: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开展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不含长学制)。
二、考核方式
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手册。
三、考核日程安排
11月7日前:研究生上交培养手册至各系、科教科。
11月21日前:科教科审核,填写意见,统一交至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科。
11月30日前:学院组织教育督导组审查。
附件:
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科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