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
2、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4、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5、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6、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由导师推荐,并由导师对项目质量进行把关;院系做好申请材料的汇总工作,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汇总表和申请材料一起报研究生培养处;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名单,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2、《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一式一份)
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信息表》( 一式一份)
4、申请人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一式一份)
5、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研究生科校核后取回)
四、时间进度安排
1、 9月16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附1-4四份表格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交各院/系研究生科。书面材料交: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406或407室;电子材料发送到:yxb407@163.com;苏老师,88208115;马老师,88208122。
2、9月20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将申请材料和《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处;
3、9月下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4、9月底前 将专家评选结果按限额排序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5、10月后 浙江省教育厅评审后批复立项。
五、其他
1、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须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盖章。
2、申请事宜,敬请咨询:葛老师、徐老师;咨询电话:87951136。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