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现将2024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毕业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要求: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已转出后,离校申请可予以通过。系统认定团组织管理员在本级或下级团组织仍有团员未转出时,不得转出。请管理员同学及时提醒相关毕业同学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也请毕业生配合相关工作。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保留团籍,也须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参照附件2、3执行。
2.组织要求:根据学社衔接中存在的各种情况,我院团委及各附属医院团委需要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
3.毕业去向转接指引:
(1)升学:
外校攻读学位的学生,转团组织关系入新学校团组织,如“XX大学附属第X医院研究生团总支X团支部”,具体联系对方单位团组织管理员。
如继续在我院就读,导师所在单位为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的学生参考表格对应信息,分别转入各附属医院相应研究生团组织。导师所在单位为各系所的学生统一转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24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转入地址请填写“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无需纸质介绍信,完成智慧团建操作即可。
拟录取院系 | 团组织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邮箱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一医院第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曹同学 | 22218547@zju.edu.cn |
第二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大二院第二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杨同学 | 22218708@zju.edu.cn |
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邵逸夫医院第三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李同学 | 3170104490@zju.edu.cn |
妇产科学院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妇产科医院妇产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胡同学 | weihuan86@zju.edu.cn |
儿科学院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儿保医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儿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胡同学 | medhuchenxi @zju.edu.cn |
口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口腔医院口腔科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 周同学 | 12218645@zju.edu.cn |
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国际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 浙江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浙四医院第四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团总支 | 李同学 | limengshu99@zju.edu.cn |
(2)就业:
如果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团员转团组织关系入工作单位团组织。如果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团员转团组织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3)出国(出国/境):
因公派出的团员,转团组织关系入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提交院系团委,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申请表和汇总表请于6月25日前发送到zhinan.wei@zju.edu.cn(邮件主题“出国出境+团总支名称+姓名”)。团员转团组织关系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
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在线下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5)延迟毕业:
团员转团组织关系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延迟毕业团支部”。转入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转接流程可认定完成。
(6)未升学/未就业:
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若转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转入团员需填写附件6: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发送至zhinan.wei@zju.edu.cn,由院级团委自行留存,以便需要时及时核查。
4.时间安排
(1)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6月1日至8月31日,以毕业学院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院级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5.工作安排
(1)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承担起工作推动的主体责任,安排一位专职团干部负责该项工作,指导督促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及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统筹推进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社衔接率”将纳入本年度基层团组织考核重点指标。
(2)各团支部要规范操作,承担起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积极做好对接联系等工作。
(3)10月15日前各院系“学社衔接率”需达到95%以上。若团支部毕业时间设置错误,请参照附件3修改团支部毕业时间。
6.注意事项
(1)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具体操作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2)对于目前部分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3)部分单位需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下载附件7: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填写,至院级团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办公室魏老师处)盖章有效。
(4)如忘记智慧团建登录密码,请向团支书或团总支书记申请重置注册码。
(5)“智慧团建”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可参考:https://c.xiumi.us/board/v5/3cCN6/7068048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未尽事宜,可发送邮件至yxyzhtj@163.com、zhinan.wei@zju.edu.cn进行咨询,或询问联系人反馈相关问题。
联系人:
魏老师0571-88208212
刘同学18250610915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2年版).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2022年5月).pdf
共青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