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1、已录取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博士、学术学位硕士)需提前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因专业型硕士培养方案的特殊性,不办理提前进校手续)。
2、已毕业需要延迟离校的学生。
3、本校本院应届毕业升学本院的学生,需参考本文末“备注”条目处理。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的相关导师向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科研办公室(陈俭老师)或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科研办公室/实验室管理部门(不涉及校内实验室的适用)提出学生临时科研需求(包括相关科研场所设施确认、拟申请人员信息),确保可为学生提供可开展科研的场所和设施,经科研办邮件确认后,学生方可启动申请流程。
科研办联系方式见:/38655/list.htm
2、学生携带签章齐全的以下全部材料至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办公室学工办(杜秋宁老师,工位见文末图片)处理。
(1)身份证明
①提前入驻:学生身份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录取公示截图等可证明身份学籍的相关材料);
②延迟离校:学生情况说明(包含学生姓名、学号、毕业时间等信息;明确说明留校时间起止日期,其中留校时间不得超过8月31日;阐明已毕业需延迟离校的必要性和留校开展科研的重要性,落款需导师签字,此份说明需要同时发给科研办)
(2)科研办邮件确认证明
截图内容需包含导师信息、拟申请人员信息、实验室信息、申请时间、科研办同意记录;
覆盖整个来校或留校时间的本人保险信息纸质证明材料(保险单复印件、截图等);
(4)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申请入驻浙大审批表
见附件1,需由导师、实验室安全责任老师、学生本人、系办/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部签字盖章;
(5)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临时住宿申请表
见附件2,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由本人及导师签字,其中院、系意见需先由系办/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部签字盖章。注:如研究生新生学号未知,可不填。
3、全部材料准备并签署完毕后,前四项材料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201学工办存档,学生持第五项临时住宿申请表至宿管办办理临时入住宿舍申请。紫金港校区宿管办位于白沙综合楼宿管中心(0571-88206060),华家池校区宿管办位于学生公寓5舍南侧(0571-86971037)。
三、特别说明
1、安全责任:学生导师或指导老师为提前来校或延迟离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时,承担学生在我校短期学习研究期间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强化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完成实验室准入的安全培训并获得资质。
2、保险:提前来校或延迟离校的研究生因处在学籍真空期,因此,必须购买相应时长的人身保险。学生可自行购买综合意外保险,保险时间需覆盖在校时间全程。
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提前来校或延迟离校学生申请入驻浙大审批表.doc
附件2: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临时住宿申请表.doc
备注:校宿管中心发布《关于研究生新生申请暑期临时住宿的通知》,本校本院应届毕业生考上(含保研)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的同学可在6月25日前通过线上/线下办理暑期住宿申请(材料1、3、4、5仍需齐备),具体流程和集中处理时间段请咨询现所在毕业年级辅导员、所在单位思政老师。
非本校本院应届毕业生升学本院学生仍需符合正文前述适用对象基本条件,并按照正常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