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团委  社会实践

关于2023年下半年博士生社会实践免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3:58 来源: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打印 | 关闭
阅读次数:752

各系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各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文件《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2014级及以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社会实践免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及认定

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系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核实同意后,经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审核,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符合以下免修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修:

1. 有 1 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2. 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 4 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管理系统-社会实践模块内有记录者方可认定,否则不符合本校实践必修各环节考核要求)

3. 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 3 个月(含)以上的;

4. 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需附营业执照,法人为申请学生本人)

5. 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3年11月29-12月13日,学术学位博士生登录“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实践”,选择“我的免修”,按要求上传申请和证明资料:点击左下角“下载申请表模板”,签字盖章(各系所、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免修证明材料打包上传,并选择“免修条件”,填写“免修理由”。

2.院系审核:2023年11月29-20231215

3.学校审核:2023年12月1-20231218

三、补充说明

免修工作于每年上半年4-5月及下半年11-12月各集中开展一次,具体工作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可联系范老师:88208132。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