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情况统计及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一)工作说明
1.2023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挂职团干部,以2023年11月30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报表说明:
(1)基础表:仅统计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如:因团组织新建未录入,因工作涉密等原因不宜录入,因入团年龄、编号等问题未录入等)。即基础表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监测数据,共同构成完整团统数据。
(2)专项表1:各团总支“团员之家”或“青年之家”建设情况统计表,以团总支为单位填报。青年之家是向所有的青少年免费开放,由共青团运行管理的公益性服务场所,可方便青年找到团组织,参与团活动、享受团服务,与团干部沟通。
(3)专项表2:给予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统计表,注意严格区分不同类型,无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相关手续(包括书面决议、上级团组织审核审批意见等)的不统计。
(4)专项表3:各年级学生数、团员数、下一年度计划发展团员数情况的统计,只本科生相关年级填报,研究生、成人、网络本科生、港澳台学生及外籍在华留学生数据不填。
(5)总表: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提交要求
1.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严密性,填报过程中务必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2.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3日晚24:00前填写《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情况统计基础表》(附件2)、《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情况统计专项表1》(附件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情况统计专项表2》(附件4)和《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情况统计专项表3》(附件5),表格命名为“【团情统计+表名+团总支名称】”,例如“【团情统计+专项表2+2021级本科生团总支】”。并请各团总支书记以团总支为单位将上述表格在12月3日晚24:00前统一打包发送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组织部公邮yxbtwzzb@163.com。邮件名称为“【团情统计】+团总支名称”。
二、团费收缴
(一)工作说明
1.各团总支及直属团支部收齐本团组织内所有团员的团费,每人每月0.2元,此次收取2023年7月至12月团费(共计1.2元);其中,9月毕业研究生提交3个月团费,共0.6元,并在附件7中进行说明。团员须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未满28周岁或已满28周岁但在团内担任职务)自愿缴纳团费,在2023年7月至12月发展为预备党员仍须缴纳6个月团费。
2.各团总支及直属团支部严格依据本单位团情况统计数据缴纳团费,务必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3.院团委将对各单位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同本次一并补缴。
(二)提交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3日晚24:00前填写《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附件6)和《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明细表》(附件7),表格分别命名为“【团费缴纳】+团总支名称”和“【团费明细】+团总支名称”,并以团总支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组织部公邮yxbtwzzb@163.com。邮件名称为“【团费收缴】+团总支名称”。
2.院团委组织部将提供一个团费缴纳支付宝账户,为方便核查,转账备注须写清“【团总支名称】”。账户名为:18250610915。所有团费原则上都是由各团总支收齐后一并上交至该账户,对于团费分不同时间段或不同的人上交等不按通知要求的情况,将退回。
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6: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doc
附件7: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未尽事宜,请联系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魏至男老师0571-88208212
刘达宏18250610915
共青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