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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15:26 来源: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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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非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

20231月至6

三、团费收缴标准

团员应按照《共青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每人每月0.2元,合计1.2元。团员须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未满28周岁或已满28周岁但在团内担任职务)自愿缴纳团费,在2023年1月至6月发展为预备党员仍须缴纳6个月团费。

四、团费收缴要求

1.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严格统计团员人数,按照规定收缴团费,务必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春季毕业研究生此次上交3个月团费。

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于62日(周五)前将附件1、附件2表格分别命名为“【团费缴纳】+团总支名称”和“【团费明细】+团总支名称”,并以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组织部公邮yxbtwzzb@163.com。邮件名称为“【团费收缴】+团总支名称”。

4.为方便工作起见,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费”。账户名为:18250610915所有团费原则上都是由各团总支收齐后一并上交至该账户,对于团费分不同时间段或不同的人上交等不按通知要求的情况,将退回。

未尽事宜,请联系魏至男老师 0571-88208212 zhinan.wei@zju.edu.cn。

附件1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及往年欠缴团费交送表.doc

附件2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团费收缴明细表(xx团总支).xlsx

共青团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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