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系、各临床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实施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发〔2019〕5号),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特色,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原则上应为近5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 已获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 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 申报要求
1. 每个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2. 项目申报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
3. 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周四)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
三、 其他事项
1. 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
2. 2021年计划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5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15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将根据过程考核情况分次下拨。
3.联系人:
本科/留学生教育类项目:许士琪 88208287,xushiqi@zju.edu.cn
研究生教育类项目: 应婧倞 88208123,yingjj@zju.edu.cn
毕业后教育类项目: 陈艳 88208373,cy389@zju.edu.cn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学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