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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6日 11:36 来源:组织人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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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办、各附属医院:

根据《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浙大发人〔2015〕37号)等文件精神,拟于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2日开展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学科博士后、各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各附属医院职工。其中:

1.公派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出国人员,年度考核中对教学、科研业绩可不作要求。

2.2017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不定考核等级,可不参加。

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学校选派赴校外全职挂职(2017年全年挂职时间满9个月以上)的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的考核由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和等级

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规范、服务集体等方面。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师德考核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均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比例均不得超过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20%。

三、考核流程

(一) 基础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和学院机关等前期各单位

1.个人工作总结。

(1) 12月4日至12月15日教编人员和学科博士后在“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服务系统”网上提交工作总结。

(2) 12月15日前派遣员工填写附件《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表》。

2.确定考核等级。

(1)12月15日至12月22日各单位进行工作总结、交流、评议,确定考核等级。

(2)12月22日前由各单位将教编人员和学科博士后的考核结果按要求录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将派遣员工的考核结果填入考核表。

3.评选推荐先进。

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出院级先进工作者,在院级先进工作者中推荐出校级先进工作者,其中:院级先进工作者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当年考核人数的10%,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院级先进工作者总数的10%。各单位具体名额单独通知。

4.考核结果反馈。

(1)12月23日至12月29日各单位将年度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人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本人登录“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本人的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诉。无异议的打印考核表签名,由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

(3)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各单位还应将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5.考核结果报送:

(1)12月29日前各单位报送《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同时报送《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注明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

(2)派遣员工考核表12月29日前交学校行政办事大厅人事处窗口。

6.考核材料归档。2018年1月31日前归档。

(二) 附属医院

(1)附属医院教学编制人员和学科博士后的考核,建议按今年人事处通知实行网上申报考核,具体流程参照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各单位(前期)考核程序。如果使用本医院年度考核表,由各单位于12月22日前将考核结果按要求录入“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2)附属医院医院编制人员的考核,由各医院根据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各医院聘用的编外人员,可参照学校年度考核办法的精神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评,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当年不得享受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取消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技岗位等级晋升、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停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2.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1:校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2:院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劳务派遣员工年度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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