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和资助用途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育基金会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旨在支持和鼓励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附属医院、合作医院在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和肿瘤学科基础研究方面的优秀中青年医学人才出国交流活动。
积极刻苦,临床各,在各级各类临床技能竞赛中表现突出教金”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和学院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实际在岗三年以上,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医学人才;
3.在临床、教学、肿瘤相关学科基础研究中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5.鼓励申请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
6.外语水平需通过管理委员会面试小组审核,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出国标准,或经学校外语培训并测试合格。
三、派出期限
出国人员派出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出国(境)期限原则上不得延长。确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者,可在原批准期满前2个月向基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基金管委会批准,方可延期。未经批准的延期,产生费用由个人自理;其他后果按学校和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四、出国人员管理
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在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并获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一年内办妥相关手续执行出国(境)交流计划,否则取消资格。
出国人员出国(境)之前须按照学校公派出国(境)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出国人员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或违反学术道德问题,取消其奖励资助资格。
五、资助标准
本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出国人员国外生活费、国际旅费(即往返进修地最直接、最经济路段的交通费)和因乘坐国际航班所产生的国内旅费;生活费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上浮30%发放,最高不超过20万/人。
派出人员在出国(境)期间继续享受派出单位工资、津贴等公派出国相关待遇。派出单位需书面具体承诺。
六、出国人员义务
国外接收单位应由出国人员提出并报基金管委会审批。原则上应选择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
派出人员回国后,应获得接收单位学术负责人对个人学习或研究结果的书面评价,并提交基金管委会。
派出人员在回国后的一个月内向基金管委会提交国外学习书面总结,并就学习内容举行学术报告。
派出人员在受助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注明曾接受“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教育基金会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基金”的资助。英文格式可为:The work was sponsored by Zheng Shu Medical Elite Scholarship Fund.
七、评选程序
10月11日起,各医院开展候选人推荐动员工作。
10月中下旬,申报人联系国外接收单位。
11月10日前,各医院根据评选原则推选候选人1名(在院内达成一致意见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11月中旬,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推荐的评审专家共同组成),对医院推荐候选人和管理委员会委员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选。获奖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2017年12月底,获奖人员名单上报学校教育基金会。
获奖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基金管委会秘书处发布书面通知,执行出国(境)交流计划,办理资助发放程序。
请各医院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人员个人材料交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基金秘书处。个人材料包括:
1.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主要在研国家级项目批件、第一作者在海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高影响力论文代表作两篇及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或邀请意向);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基金秘书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紫金港校区银河线路检测中心综合楼503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骆笑
电话:0571-88208016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
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郑树医学精英奖学金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教龄 | 职称 | 任职时间 | ||||||
所在单位 | 政治 面貌 | 英语水平 | |||||||
拟进修国家(地区)/单位 | 拟 出访 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个人工作任职简历 | |||||||||
近三年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介绍(可另附页) | |||||||||
进修理由 、计划初步设想及预期目标(可另附页) | |||||||||
申请人 承诺 | 本人承诺: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 申请人签字: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同意获奖人员在出国(境)期间享受本单位公派出国相关待遇。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意见 |
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