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4、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二、名额和比例:
学院(系)、学园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总金额按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各学院(系)、学园在不超过补助总金额的基础上可自行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困难生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系)、学园按实际情况,发布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并通知困难学生进行申请;
2、学生向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1月3日前纸质表交到医学综合楼417
3、学院(系)、学园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4、学院(系)、学园填写《2012-2013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备案表》(附件),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备案。
5、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公示三天。
6、学工部审批,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